补贴工作

2016年抽查、督查等工作情况通报

作者: 点击次数:254 发布时间:2017-07-28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沭阳县农机局   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   情况通报      2016年全县使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732万元,受益农户1983户,推广各种新式农机具2889台套,占目标任务的160%,其中联合收割机1071台,大中型拖拉机658台,秸秆还田机1001台,粮食烘干机19台,高速插秧机41台。2016年7月-12月,我局与县财政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分2次对补贴机具进行检查,现将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部分补贴农机具未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机具购置补贴流程办理补贴”问题。   主要原因:有的购机者不熟悉购机补贴程序程序,经销商会带领购机者帮助办理牌证,为购机者提供服务。   整改情况:要求经销商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手续,提高经营水平和服务水平,不得代购代办补贴手续。   二、个别补贴农机具出厂编号现场核对不符问题   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经销商补贴机具信息录入较为迟缓,造成农机部门审核时间相应延长,农机、财政不能及时抽查;二是乡镇农机员只有一人,100%核查工作面广量大,很多机具异地作业或者跨区作业,无法及时核查。   整改情况:要求农机经销企业将销售机具及时录入系统,做好当天销售当天报送;乡镇农机员在机具外出作业前完成100%核查工作,并完善补贴档案,及时上报报账清册。   三、个别农机具供货单位未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公布县级、乡镇投诉举报电话、联系人;将投诉举报处理等情况及时形成档案资料保管。进一步加强经销企业的管理,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对农机户投诉较多且不能及时整改的经销企业取消其补贴产品经销资格。   四、关于部分经销商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经营享受补贴农机产品的种类及补贴标准、进销存台账资料不完整、重点机具未在醒目位置喷印监督电话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及时通知有关经销商按照省文件要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经营享受补贴农机产品的种类及补贴标准,完善进销存台账资料,重点机具在醒目位置喷印监督电话等信息,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经销商经营行为规范性做相应检查和考核。      2016年12月26日